鞍山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28 08:52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鞍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鞍山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和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共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鞍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http://www.as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鞍山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湖营街2号,邮编:114000,电话:0412-5530009,传真:0412-5512509。

    一、政府信息总体公开情况

    鞍山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度重新调整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办公室主管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公安局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推进实施各项工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市公安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和各县(市)区局,均参照市公安局组织体制,设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016年,我局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鞍委办发【2016】38号),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建立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机制、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相关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形成办公室、政治部、法制支队、社区警务支队、行政审批处等主要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联动机制,有计划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前,市公安局共有4个主要的互联网公开发布平台:鞍山市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公安专栏、鞍山市公安局官网、微博“平安钢都”、微信“平安鞍山”。我局坚持把市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公安专栏和市公安局官网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微博微信同步跟进。为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在形式上体现互动和交流,进一步细化局长信箱、网上举报等栏目,链接公安微博,以多种途径与用户进行互动交流,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有效地受理、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结合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相关要求,市局办公室于10月14日,利用一天时间,在刑侦支队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办公系统培训会议,对民心网建议提案办理的结果公示、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互联网+政务”、网上“晒权”、网上“行权”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培训,并与参会民警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鞍山市公安局依据“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主动对外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直属部门等事项,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并通过警民真情等栏目,对外公布了警民之间相处细节,增加了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广大民警的了解,让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更丰富。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8条,公开的主要类别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人口管理等信息,安全防范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6年9月22日下午,我局邀请14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相关企业领导,专题召开了鞍山市公安局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座谈会。市公安局在家的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分)局、市公安局各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5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社会各界代表结合亲身感受畅所欲言,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交通拥堵整治、窗口服务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现场互动、现场认领等方式逐一落实了责任部门,并提出了增设指尖服务、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等明确要求。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全面落实办事公开的基础上,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我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公开,对今年已完成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工作,在市政府官网及市公安局官网上进行网上公开,并将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有效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从源头上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按时上传更新了转移落户人员服务相关事项,以及配套的暂住人口有关居住证办理、子女义务教育、享受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事项,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五、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按照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的相关要求,我局通过市政府和市局官网,及时发布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该文件的相关政策解读。此外,积极向社会及百姓公示了《鞍山市公安局收费清单》、《鞍山市公安局软环境建设40条举措》,并通过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北方晨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平安钢都、平安鞍山等新媒体平台,对相关政策及时进行了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原则,成立网上民意诉求办理中心,通过民心网、12345政府热线、市长信箱、互联网舆情回应等网络问政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公众参与渠道。2016年,鞍山市公安局共办理民心网各类诉求2207件,平均分5.0448分,办理20星2件、15星1件、10星7件、疑难件37件,反馈率、及时率均为100%,优秀率94.19%,位居全省前列。回应群众网络留言95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2142件,回复市长信箱46件,互联网舆情10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鞍山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为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征询等流程。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鞍山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鞍山市公安局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98件,其中公开94件,依法依规未公开4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网上群众诉求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我局专门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安局网上群众诉求办理微管理》,从受理、审批、分派、办理、时限、回访、上报、审核、办结、积压件办理、定期研判、考核14个环节全方位规范网上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流程,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建立了市长信箱、互联网舆情等网上诉求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件单位负责人层层阅批,严格按照规定的办理时限及时有效地回应群众等系列相关机制。市长信箱、互联网舆情查收后1个工作日内报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按照领导批示意见1个工作日内转交办件单位负责人阅批后办理,对已经办理完毕的诉求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请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向上级部门报结。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2016年,我局持续将政务公开贯穿于公安执法的全过程,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坚持“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避免“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从而把政务公开变成警民沟通的桥梁。5月15日,在全省第十届政务公开日活动中集中向社会公开一批政务信息,并组织策划了“让警务在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鞍山日报、辽沈晚报等多家媒体都对我局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情况进行了采访报导。

    (二)加强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内部以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大厅为核心、外部以车管所为支撑的“1+1”的行政审批模式全面推行,构建起“统一管理、一口受理、网上审批、立体监督”的新型审批模式,2016年共为群众办理各类审批事项84000余件次,审批时间平均缩短40%以上,为企业降低办事人力成本70%以上,民警违纪率、办件延误率、群众投诉率全部为零,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工作在全市行政审批专项考核中连续15个月名列第一,市长赵爱军等领导多次到公安审批窗口调研指导并给予充分肯定。8月23日,省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关耀林以及省厅相关警种部门,各市局改革办和行政审批工作相关负责同志40余人到我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观摩,并组织召开全省公安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评估验收暨(鞍山)现场观摩会,会上宣布我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项目正式通过省厅评估验收,将其列为全省唯一试点。9月26日,国务院第二十督查组副组长、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带队,专门到我市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进行视察调研,对我局行政审批改革成果、推行网上直接办理等经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三)加强公安窗口服务。按照《鞍山市公安局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鞍山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2016年7月,我局开展清查公安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问题专项行动,对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从服务作风抓起,从小事小节改起,有效提高窗口服务水平。11月21日,在胜利会堂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暨规范执法大检查和窗口服务大检查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全市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暨窗口服务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查作风、提效率、要形象”三个方面对窗口服务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具体做到“六个零”,即受理零推诿、事项零积压、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责任零推托、工作零投诉,从受理、审核、审批到移交、归档、办结等每个环节,都要围绕“简、快”两个字开展,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满意。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