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工作总结、要点等内容不予公开的情况说明
    时间:2018-10-19 16:01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规定》,经鞍山市公安局保密委员会审定,公安机关工作总结、要点等内容涉及警务秘密,属于依法不予公开范畴,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