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1 14:48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鞍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鞍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鞍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http://gaj.ansh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市公安局按照《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有计划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鞍山市公安局依据“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主动对外公开了概况信息、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事项,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并通过“资讯服务”“爱民拥警”等栏目,对外公布了鞍山公安的动态信息和警民之间相处细节,增加了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广大民警的了解,让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更丰富。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5条,公开的主要类别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人口管理等信息,安全防范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鞍山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为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局按照《条例》最新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征询等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公安局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列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要求列入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发布前,经办人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开,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

    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市公安局共有4个主要的互联网公开发布平台:鞍山市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公安专栏、鞍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微博@鞍山公安”、微信公众号“鞍山公安”,在形式上体现互动和交流,进一步细化局长信箱、网上举报、政策咨询等栏目,以多种途径与用户进行互动交流,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有效地受理、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

    (五)监督保障

    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安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日常评估,并及时向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局保密办对市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需进行涉密审查的拟公开事项履行保密审查的职责。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3
    规范性文件2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3207653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20829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07018
    行政强制25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34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21165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  0 00 0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 0 0  0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0 0  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 0  00  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  0 0 0 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0  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 0 0  00  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00  0 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  0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0 0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  0 00  0
    2.重复申请0  00  0 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 0 00  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 0  0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 0 0 0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0 0 0 
    (七)总计 00  0 0 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0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0 0 0  00 0 0 0  0 0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市局政务网站设置了“政策咨询”功能,并在“鞍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设置按钮链接,方便群众咨询业务,并将不涉及留言咨询群众隐私的共性问题和回复内容统一放到“问题答复库”中进行展示。在日积月累中,“问题答复库”中的内容越来越多,不方便群众翻看和查找。

    (二)改进情况

    我局针对这一情况,今年进一步优化了群众对栏目页面的功能体验,并安排专人及时调度通报留言受理和答复情况,确保每一条咨询都做到按时、准确、详实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地,5月15日9时,鞍山市公安局在大商新玛特广场设主会场,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各县(区)局、分局在各自辖区内设分会场,市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局行政审批大队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市公安局通过大屏幕播放宣传视频、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受理市民和企业咨询诉求等方式,围绕省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和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拱卫钢都 守卫家园”系列专项行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单位重要政策措施等进行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和各类公安行政服务举措,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解答群众疑问。

     

                    鞍山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