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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日】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时间:2020-05-15 18:12来源:作者:点击:

    市民朋友们: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减少火灾危害,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是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希望全体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逃生自救常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不要在住宅阳台上空调室外机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杂物,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

    四、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

    五、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夏季车内不要放置一次性打火机、摩丝、上光蜡等发热易燃品。

    六、电动自行车不要在楼内违规停放和充电。快递、外卖等从业人员不要在楼内超负荷集中充电。

    七、教育孩子注意防火,制止孩子玩火,以防引发火灾。家中不要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及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救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报警,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建设“平安鞍山”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以小安积大安,以和谐促发展,一起守卫我们的家园。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全市人民一生平安、康健,愿我们的城市更加安定、和谐、美好!

        
                                         

     鞍山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