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缓解礼让斑马线造成交通拥堵的建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6 10:16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宋亚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礼让斑马线造成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斑马线路段设置信号灯或指挥疏导问题

    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国家有明确的设置和安装规范,只有道路和交通流量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设置。目前,我市城区信号灯的设置率比较高,如果在所有施划斑马线的路口都设置信号灯,势必会影响车辆的通行效率造成交通拥堵。而且,为保障城区道路畅通有序,交警部门在全市易拥堵路段、重点岗区、校园周边路段、人流车流较大路段、施工路段均安排警力进行定点指挥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鉴于目前警力,无法在所有施划斑马线路段安排警力进行定点指挥疏导。而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行规定要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警部门也考虑到机动车避让行人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正对全市城区路段斑马线设置比较密集、非灯控路口设置两条斑马线的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优化调整,取消密集的路段、路口保留一条;同时,在设置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时,对行人通行比较集中的路口或人行横道没有设置抓拍设备。但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无论从守法角度,还是从安全驾驶和自身交通文明素质角度,都应当礼让行人。

    二、关于出台行人通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通行相关规定明确要求,行人在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而且,在实际生活中,通行的行人可能有老人、小孩、行动不便等群体,所以对行人不紧不慢行动迟缓等也无法进行明确规定。但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加管理,对行人过街和机动车礼让行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人、车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鞍山市公安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