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在城区安装行人过街自助按钮的建议》第17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7-06 10:19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柳伟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安装行人过街自助按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安装使用行人自助信号灯问题,交警部门曾在园林大道二一九小学门前试用过一段时间,通过试验论证和到先进城市进行考察学习,认为城区道路不适合安装使用行人自助信号灯。原因,一是在信号灯岗启用行人自助信号灯,信号灯的配时周期势必会频繁调整,并且要想保障四个方向行人通行,必须禁止四个方向机动车通行,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同时,行人过街周期也会增加,原本行人通行的一个信号周期要增加到两个信号周期;二是在路段启用行人自助信号灯,必须为机动车驾驶人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从行人启动自助按钮,至少要保证红灯5—10秒不变(读秒或红闪),在红灯变绿灯之前,还要至少保证3秒黄灯闪烁,自启动自助按钮后,行人过街等待时间仍比较长,使用效果不大,而且如遇行人通行比较集中路段,频繁启用自助按钮,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信号灯配时问题,交警部门根据各个信号灯岗的交通流量,每个信号灯岗会设置多个信号配时方案,通常是在早晚高峰、上下午平峰期和夜间至少设置3个信号配时方案,交通流量大、通行比较复杂、较大岗区最多设置6个配时方案,最大限度满足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需求。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斑马线行人通行问题,按照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通行相关规定,要求行人在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当走人行横道,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对通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生活中,通行的行人可能有老人、小孩、行动不便等群体,也无法对通行时间进行明确规定。而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行规定要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所以,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无论从守法角度,还是从自身交通文明素质角度,都应当礼让行人。



         鞍山市公安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