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提案》第2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08 10:55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李莎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鞍山市公安局始终站在促进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增强鞍山城市活力全局的角度出发上,早在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期间,鞍山市公安局抢先抓早、不等不靠,着力将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列为全局重点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口径抓落实。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户籍管理工作实际,市公安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于2019年12月起草了《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涉及相关领域的若干政策》,取消了非户籍人口迁入以“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的限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非户籍人口“零门槛”落户。针对新政的出台,2020年初鞍山市局迅速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放开非户籍人口城镇落户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和全面下放落户权限两部分内容。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上,全市取消非户籍人口迁入以“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的限制,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实行按户口迁出地分类登记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即,只要有意向迁入鞍山市的外省市非户籍人口,可凭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件等材料申请迁入鞍山市、区、县(市)城镇地区落户,同时随迁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落户地址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亲属朋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下放审批权限上,全面下放非户籍人口落户审批权并缩短办理时限。将外省市户口迁入城镇审批权限直接下放至派出所,由派出所直接发准迁证件,实行省外网下发准迁、省内网上发准迁,迁入业务省内省外“零审批”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提升工作效率。

    目前,鞍山市非户籍人口“零门槛”政策,系全省率先推出,新政措施放开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条件之宽,乃属全国少数,全省唯一。同时,鞍山市公安局在持续推进非户籍人口“零门槛”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坚持从树品牌、提质量、增效率上入手,创新服务新举措,努力打造户籍管理快捷便民的优质服务体系。

    一、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办理时限。取消市局户口审批机制,所有户籍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至分局和派出所。针对群众投亲落户、人才落户等29项高频次户籍业务事项全部下放至派出所,由户籍民警当场审批办结;农村地区三投靠等2项户籍业务经派出所所长审批2个工作日审批办结;经分局审批的户口9项户籍业务5个工作日审批办结。凡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方式查到或留存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信息等材料,不需要群众提供复印件,切实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数据共享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方便群众。

    二、开通户籍业务网上办服务。通过市局公众号在全市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中集中推出“云端户政管理 服务不掉线”宣传举措的同时,依托辽宁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辽宁公安和辽事通手机APP,拓展“互联网+户政”服务,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和证明等4大类59项政务服务事项“应上进上、全程在线”。其中,对39项户籍审批事项开通EMS服务,可实现全流程“零跑”办理服务;对其余19项身份证、居住证和证明事项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切实将PC端、手机端和互联网端全部打通,开启和实现户政管理三端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最舒适、最便捷的智能服务,有效推进非户籍人口“零门槛”落户工作深入实施。

    三、全域打造户籍管理“瘦身工程”。彻底打通系统数据和技术壁垒,在全市107个户籍派出所全面开通户口申报、户口注销、户口迁入、迁出和变更等40项户籍行政审批事项“全城通办”服务,群众可以自愿选择到全市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无差别办理本市户籍窗口业务。涉及按规定户籍窗口29项即审即办类户口,群众在受理地窗口立等可取。11项流转审批的户口,经过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群众可以选择在受理地派出所窗口领取户口簿,也可以选择在户籍派出所窗口领取,甚至可以选择由邮政快递直接邮寄到家,极大节省群众时间和人力成本。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600余名市民异地办理户籍业务,800多人次实地咨询,2000余人次通过网络或电话方式询问相关事宜。工作做法被市政府余功斌市长批示表扬,要求全市学习推广,并成功获评全省政府系统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第二批5个典型案(事)例。省委政法委在向全省政法系统下发的《辽宁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刊》上予以刊载。

    四、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户籍管理制度。针对无意愿落户鞍山的外来人口,全面放宽居住证办理条件:推行群众已办理暂住登记,并提供就业、就读、购房、租赁房屋满半年证明之一的,即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取消需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满半年的限制。同时实施首次申领居住证、换领、补领、办理签注均免费。缩短居住证办理时限,持续深化居住证邮政速递服务。将居住证申领时限由原来30日,缩短为17个工作日,申领人可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同时,开通邮政速递业务,进一步缩短居住证办证时限。开通邮政速递业务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9工作日投递到申领手中。在此基础上,全面开通居住证申领、换领、补领网上办理业务,群众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实现“一次不用跑”。截至目前,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居住证14670件,累计持证256800人。

    总之,在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推进外来人口迁移工作上,鞍山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户籍管理服务,坚持最高标准、最便民服务、最惠民举措的理念,创新举措,开足马力,全力输出,为推进法制化营商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鞍山市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