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省的森林防火期规定在什么时间?
答:《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高火险天气状况,确定森林高火险期并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