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7-13 15:44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区、分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鞍山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公安局

    2022年7月6日



    关于传发鞍山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号)精神和《鞍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鞍政公领发〔2022〕1号),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做好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助企纾困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市局制定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牵头单位:营商办

    责任单位:市局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巩固市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稳步推进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市局集中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表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12345热线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牵头单位:政治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治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推进互联网公开平台IPv6改造。全面完成市局门户网站和政务类移动客户端IPv6改造。市大数据局将组织对全市改造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政治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在互联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治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治部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局、分局,市局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