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我市公安机关允许律师持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调取公民的身份信息,为律师提供查询公民身份信息及查询结果摘抄服务》第6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8-09 15:11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唐晓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公安机关允许律师持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调取公民的身份信息,为律师提供查询公民身份信息及查询结果摘抄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第一条“大多数案件中原告是不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的(身份证号),也无法自行查询”。按照公安部《关于与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明确规定:

    “关于网上身份核验问题。为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个人身份信息核验的需求,公安部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网上身份核验服务,各地政府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对个人的网上身份认证,满足业务办理需求。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上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基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供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7项信息的核验服务。二是基于互联网的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政府部门和依法开展实名制核查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身份信息核验服务。三是通过“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为各类网上政务服务应用提供身份核验服务。四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服务平台为各类网上政务服务应用提供港澳居民、华侨、永久居留外国人等境外人员身份认证服务。目前,该平台已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了对接,各地政务平台可通过与国家政务平台对接获取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服务。

    您提出的第二条“即使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取公民信息,公安机关也不予调取”。

    按照公安部《关于与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明确规定:

    “各地公安机关不得将人口、证件信息以任何形式向外拷贝,不得向外提供人口、证件信息原始照片数据,不得使用公安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授权各地警务应用的接口对外提供服务。”

    以及《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八十八条要求:

    “司法机关办案,以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可以凭相关办案文书、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查询公民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下(含县级)公安机关查询”。

    目前,公安部、省公安厅在加大力度、督导“人口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公民人口信息情况作为“保密安全数据”和个人隐私,需要公安机关全面进行保护。

    为了积极解决您的建议内容,我市公安机关立即与市人民法院对接,针对“法院虽然可以为当事人查询,但仅在每个月月末固定的几天给当事人查询身份信息,如当事人月初想起诉,因未提供被告身份信息,就不得不等到月末法院查询后才能立案,无法保证时效,甚至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这条建议,与市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由法院加大配合查询频次,或出具相关介绍信配合律师到公安机关单代为查询。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