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鞍山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五条”措施》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3-03-10 13:58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为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全力护航鞍山全面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树牢“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事事是环境”理念,不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全市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鞍山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联系电话:0412-5593400

    通信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58号;(信封上请注明“新五条措施规章修改建议”字样)





    鞍山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五条”措施

     

    1.全过程监督执法办案。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采取挂牌督办、包人包案、联合包案、提级办案等方式,推动积案起底清仓整治;深化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和“阳光警务”机制改革,对执法办案进行全链条、闭环式、可追溯监督,坚决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

    2.全方位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建立“双情(警情、稳情)+”工作机制,实施市级公安机关月部署、县级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周调度、公安派出所日落办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打侵财、反电诈、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等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守好钢城百姓“钱袋子”;围绕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商业街区、银行金融网点、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鞍钢厂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守护平安“大巡逻”,有针对性设立“平安驿站”,最大化保障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矿产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市场流通、金融放贷、涉网等黑恶犯罪,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提级办理工作机制,专班干、专项打,快侦、快办、快结、快诉,切实保障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4.依法完善企业经营保障机制。侦办涉企案件中,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依法慎用财产扣押措施、依法慎用资金冻结措施,实行涉企人员羁押前报备审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5.多举措开展便民利企服务。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公安窗口审批服务“加时办”“预约办”,工作日一律延长至周六,周日急事特办;户口申报、注销等44项户籍审批业务,车辆禁行路段通行证“网上办”“微信办”;换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等15项车驾管审批业务和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全城办”“就近办”;举办同类大型促销、演艺活动报备审批“一站办”“一次办”;央企、国企、规模企业员工集体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放宽办”“上门办”。从“坐着等”问题上门,向“走下去”登门发现问题转变,定期召开警企座谈会、走访商会,广泛联系人大、政协中的企业界代表和委员,并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不断创新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推动有效高效解决企业和市场主体诉求问题。


    附件:关于《鞍山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