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便民利企 “十五条”措施》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3-03-10 09:44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便民利企 “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

    联系电话:0412-5835003

    通信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303号;(信封上请注明“十五条措施规章修改建议”字样)


    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便民利企“十五条”措施

     

    一、便利停车“五开放”

    (一)开放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周边街巷路,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准许19时至次日7时在路边紧靠沿石顺向单排停车。

    (二)开放学校周边道路,在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在路边紧靠沿石顺向单排临时停车。

    (三)开放有货物装卸需求商户的周边道路,在允许货运车辆通行的时段,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准许货运车辆靠边停车装卸货物。

    (四)开放集市周边支路及街巷路,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准许在夜经济区、早市、夜市开市期间可在路边紧靠沿石顺向单排临时停车。

    (五)开放大型活动现场周边道路,对于展会、文体赛事、会议等大型活动,结合活动需求,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实现定制化停车服务。

    二、优化服务“五便捷”

    (一)开设满分学习教育夜间专场,实施学员自主预约,满足不同学习时间需求,满分学习教育更加便捷。

    (二)创新交通事故快处模式,通过远程视频快速固定现场证据,快速拆除事故现场,线上认定、线上定损、线上理赔,事故处理更加便捷。

    (三)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快速固定现场证据后,可将货物先行送达目的地,后续处理交通事故,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更加便捷。

    (四)准许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货车24小时通行,开放其他货车通行时段,货车出行更加便捷。

    (五)货车有禁行路线通行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通行码;临时通行的,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412-5819285电话报备后即可通行,货车通行申请更加便捷。

    三、柔性执法“五免罚”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每小时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下的,免予处罚。

    (二)驾驶机动车无法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和检验合格标志及其电子证件的,经交通警察现场核实信息合法有效后,免予处罚。

    (三)机动车因紧急避险、搭载危重病人送医及参与危难救助时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四)车辆右转弯时,骑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线,但未对非机动车安全通行造成影响的,免予处罚。

    (五)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导致视线不清、无法辨识道路标线,造成骑轧分道线、停止线、网格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附件:关于《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便民利企 “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