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维护中小学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安全的建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6-09 10:43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关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护中小学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关媚代表提出的建议,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安全,给师生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督导全市公安派出所认真落实民警驻校制度,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确保驻校民警全部配置到位。

    二是按照“属事、属地、属人”的原则,组织属地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

    三是全面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防止其制造事端危害校园安全。

    四是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和指导校园安防队伍、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巡逻防范工作。发动和组织学校周边单位干部、社区(村)住户、商业摊点经营人员及志愿者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全市公安派出所将校园列为每日巡逻必到点,最大限度做到上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重点地区“见警灯”。

    五是统一在全市校园门卫室或警务室外墙悬挂驻校民警和辅警联系板,公布民警和辅警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加强警校安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校园法制教育和防范水平。同时社区民警每月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警情通报,每学期指导学校开展一次以上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

     

    鞍山市公安局

                                     2023年 6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