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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京花、金睿玲、朴英淑、崔龙华需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告
    时间:2023-06-07 09:01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根据《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对下列人员需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予以公告:

    1、李京花,女,身份证号码为210303********1629,户籍地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乐街道办事处。护照号码:EJ4321744,申请退籍日期:2022年8月29日。

    2、金睿玲,女,身份证号码为:210303********1625,户籍地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乐街道办事处。护照号码:EJ6130740,申请退籍日期:2022年9月14日。

    3、朴英淑,女,身份证号码为:210303********1623,户籍地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乐街道办事处。护照号码:EH4919847,申请退籍日期:2022年11月22日。

    4、崔龙华,男,身份证号码为:210303********1212,户籍地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永乐街道办事处。护照号码:EH9345392,申请退籍日期:2022年11月28日。

    鞍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关于赵三玉等人已加入外国籍事宜的通报》已通报至我局,现以上4人已加入外国国籍。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现对上述4人进行告知,请上述4人看到之日立即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逾期未办者,公安机关将强制对其户口进行注销,并将居民身份证予以作废。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