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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公安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18 15:39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鞍山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度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公安法治建设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指标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下发学习提示单,指导全局各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基层党组织同步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理论素养、树立法治思维、指导执法实践。二是全面落实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鞍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鞍山市公安局工作实际,制定《鞍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三是全面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清单》进行任务认领,成立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鞍山市公安局关于推进中央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落实及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四是打造鞍山公安普法工作立体宣传新模式。以鞍山市公安局政务网站为基础,在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鞍山公安官方账号,构建新媒体矩阵,全媒体宣传格局,对外传播能力显著提升。五是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部按时上报并完成网上录入。六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成立鞍山市公安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梳理汇总有关主动填报、倒查发现和追责问责数据,对存在“零记录”、“零报告”问题的执法单位和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办,对存在问题单位一律下发督察通知书,强化跟踪问效,充分发挥执法单位和职能部门的主体监督作用。七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进一步突出“防”的重点,压实“管”的责任,明确“控”的关键,全面提升派出所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制定“登门行动”、“平安护航”实施方案,紧盯重点婚恋、家庭、邻里等重点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同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化解机制,构建“信息联享、问题联处、矛盾联调、风险联排”工作格局。    

    二、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创新改革模式,深化机制引领。成立鞍山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工作委员会,全面统筹规范执法工作。同时建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运行”的“五统一”工作机制。二是打造创新型“法制案管中心+分局案管中心+派出所案管室”三级案管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应建必建”的工作原则,建设基层所(队)案管室。同时,在基层所(队)建设案管室的基础上,创新建设市县两级案管中心,形成市局案管中心、分县局案管中心、派出所队案管室三级联动、层级管理、无缝衔接的案管监督管理体系。三是构建“三横一纵”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格局。以队伍建设为切口,通过警种部门内设法制部门、基层所(队)配备法制员,构建了市县两级法制部门、办案所(队)法制员、市局警种支队内设法制部门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督管理队伍。形成了执法工作全流程监督、全过程管控的工作体系。

    三、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鞍山市公安局2023年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做了具体部署,对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做了进一步细化。成立行政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专项考核工作。二是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公安保障。制定出台了专项监督三年行动“1+1+3”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下设协调指导、线索管理、案件评查等工作组,采取挂牌督办、包人包案、联合办案等方式,统筹推进专项监督各项工作。 三是聚焦执法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超期未办结行政案件专项整治、行政拘留未执行人员“清零”专项行动、信访案件专项评查等专项执法监督、整治工作,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

    建立“自查、核查、检查、巡查、督查、追责”为一体的“五查一追责”工作机制,实现对执法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预警在先。制定出台《鞍山市公安局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警种部门的监督管理条线主体责任;制定出台《鞍山市公安局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级执法资格奖励办法(试行)》,激励民警主动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所队执法规范汇编》、《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工作法律汇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下一步,鞍山市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锚定法治公安建设现代化目标,突出法治公安建设在公安工作中的“牛鼻子”地位,以制度建设、执法监督、问题整治为牵动,打造执法规范新生态,实现公安法治建设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