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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护航】罚款500元!鞍山一男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时间:2024-03-15 08:28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3月12日晚21时许,高新公安分局专巡组巡逻至某小区北门时,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

    齐大山派出所民警及专巡组警力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很快便确定了燃放鞭炮的男子为小区北门旁某海鲜烧烤饭店的一名顾客。

    经调查,该名顾客与朋友用餐后,为了助兴,将存放在车辆后备箱的春节期间剩余爆竹进行燃放,然后便驱车离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巡线追踪,分析确定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身份为李某,遂立即将违法行为人李某传唤至齐大山派出所。

    到案后,违法行为人李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齐大山派出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五百元的治安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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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按照《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每年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十五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 500元罚款,对未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实施安全处置;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妨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