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局、分局,营商办,交管局,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社区警务支队,保安管理支队,内保支队,网安支队,“情指行”工作委员会,行政审批支队: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公安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全市公安机关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公安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辽宁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辽政发〔2024〕8号)、《鞍山市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场景应用建设工作方案》(鞍营商小组发〔2024〕2号),持续巩固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果,进一步精简企业群众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努力实现审批服务再提速、营商环境再优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政府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企业生产全周期和老百姓生命全周期办事需求,树牢“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前提”理念,叫响“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品牌,持续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简化办事流程,整合多方资源,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不断完善提升公安牵头或参与的12个已上线“一件事”主题应用场景基础上,10月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增3个“一件事”主题应用场景,实现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进一步增强企业办事便利度、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提升牵头负责的3个“一件事”。制定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居住证、养犬证三个“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提升方案,进一步规范服务范围和业务办理规程,围绕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信息反馈、结果送达等环节厘清各部门责任边界,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推进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办理。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根据业务条线办理标准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进行标准化配置,确保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间逻辑关系,通过数据共享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等方式,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确保“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实施。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要将3个“一件事”纳入窗口办理,严格落实帮办代办工作制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二)积极完成12个“一件事”配合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好企业信息变更、企业开办等12个“一件事”办事指南、申请材料、人员设置、流程设置等工作,确保按时限 、按要求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2.企业开办“一件事”。
3.开网吧/网咖“一件事”。
4.校车使用许可“一件事”。
5.非挖掘类临时占用道路审批“一件事”。
6.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7.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8.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9.教育入学“一件事”。
10.公民婚育“一件事”。
11.退休“一件事”。
12.公民身后“一件事”。
(三)线下办事“一窗通办”。深化公安“一窗通办”服务模式,依托“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活动,运用督导考核杠杆,着力排查解决影响群众办事质效的难点、堵点及基层落实不到位问题,推动综合窗口新增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培训、表奖力度,不断优化提升辽宁公安“一窗通办”服务水平。
(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持续推进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辽宁公安”APP迭代升级,推动更多高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高效推进公安证照电子化改革,依托“辽宁公安”APP,创新工作措施,破除数据壁垒,实现居住证、犬证、保安服务证照电子凭证申领工作;深化辽宁公安“网办中心”建设应用,运用互联网思维,以数字化倒逼资源共享、流程再造,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质效。
(五)开展流程优化再造。坚持标准化引领,编制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办事指南,按照最小化、最简化要求,对标全国先进省份地区,逐项开展流程优化再造,实现办事条件、办理时限、材料要件、办事流程等要素统一,统筹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对外公示公开,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
(六)高效办理群众诉求。全面落实公安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在线评、扫码评等评价渠道,形成多元化、全覆盖的评价体系,建立整改台账,推进有效整改;每月进行满意度回访,通过回访了解窗口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办事流程顺畅度、是否按时限办结、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情况,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七)不断丰富“跨域办”服务事项。在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基础上,依托市县两级政府服务大厅和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通过审批权限下放、办事流程优化、业务系统改造、开通网上办理、电子证照应用等手段,开展保安员、边境管理等类别事项“全城通办”服务,力争实现更多的公安事项在窗口“无差别”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八)大力推行“承诺办”审批模式。把“承诺办”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流程优化再造,明确“承诺办”事项和可承诺免提交申请材料,实现行政相对人办理“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证”等公安业务时,在主要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情况下,通过自愿签署《承诺书》,实现当场受理或当场办结的快捷服务,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九)探索延伸“帮代办”服务触角。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帮代办”需求,采取登门代办、陪同帮办等方式,一次性告知办事要件,协助提交材料,全程跟踪证照办理进度,进一步提高公安服务效率;依托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公安“帮代办”服务点,由政府人员代替公安机关,指导群众通过“辽宁公安”APP等方式网上办理,实现群众不出社区(村)就能办理公安业务。
(十)全面开展“公安政务进高校”。以“聚焦高校需求、聚合公安资源、聚力服务人才”为导向,组织开展公安政务进高校,建设公安驻校综合服务站,采取线下、线上、自助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车驾管、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与高校师生紧密相关的高频、热点事项,全流程在校办理,减少高校师生办事成本和跑动次数,实现对高校人才的精准化、专业化服务。
(十一)探索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持续深化“清风窗口”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公安车驾管、出入境分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通过畅通窗口问题反映渠道、健全问题办理机制、开展问题分析研判、强化问题解决保障等措施,集中解决窗口服务疑难杂症,倒逼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将“办事不求人”理念践行到公安窗口服务工作中。
(十二)推动系统互联互通。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对接工作需求,积极完善数据接口,推动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对暂不能实现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要按照“一事一策”原则,通过建立线下业务流转规则等方式临时过渡。
(十三)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业务需要,及时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交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需求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资源名称、数据项、更新周期、提供方式、数据范围等内容,持续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坚持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交账。各“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联动机制,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施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落地。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警种部门之间要不断加强沟通交流,争取更多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局、分局指导监督,从业务条线规范“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事项的办事指南要素,实现地区间无差别。
(三)坚持培训先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正式上线运行前要开展多轮次、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前台接件人员、后台审批人员业务熟练度。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具体业务办理的注意事项、表单填报须知、申请材料审查要点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局将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评价机制,综合运用现场调研、在线评价等方式,对“一件事”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五)加强安全保障。要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的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网站、新媒体、办事窗口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信息发布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引领示范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