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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传发《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深化打造“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21 14:45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各县(市)局、分局,营商办,警务督察支队,交管局,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社区警务支队,保安管理支队,内保支队,禁毒支队,网安支队,“情指行”工作委员会: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深化打造“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深化打造“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品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7”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年攻坚战有关会议要求,进一步在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打造“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品牌,传递公安温度,推动营商服务质效实现新突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共产党员价值观、人民警察职业操守、人性良知善行”为判断,聚焦“管理就是服务、服务是前提”“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群众满意”,通过“严标准、强管理、优服务、树形象”四项机制建设,着力优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支撑,深化打造“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品牌,努力营建“便民、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环境,为打好打赢鞍山三年行动攻坚年攻坚战,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公安力量。

    二、任务措施

    在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启动“严标准、强管理、优服务、树形象”四项机制建设。

    (一)“严标准”机制建设

    任务目标:实行标准化办理,建立统一、规范、高效办事标准,提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能力。

    具体措施:

    1.开展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市、县两级大厅公安窗口和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设施、设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2.制定《公安综合服务窗口事项指南》《便民利企政策举措汇编》《窗口服务规章制度汇编》,以及“事项受理、否定备案、告知承诺、回访抽查、容缺受理、印章使用”台账,明确集中进驻事项范围,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

    3.严格执行《辽宁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民警工作规范》《辽宁省公安机关营商审批战线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规范》,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

    4.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检查重点、检查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政务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窗口能力和水平。开展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解答咨询、事项办理等窗口服务标准不一致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问题。

    (二)“强管理”机制建设

    任务目标:强化科学管理,锤炼思想先进、履责担当、纪律过硬政务服务队伍,为政务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具体措施:

    5.建立健全窗口部门工作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开展警示教育,杜绝队伍中出现“新四风”问题,增强上进心,提高执行力,打造纪律优良的服务队伍。

    6.开展党内政治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凝魂聚魄,坚定政治立场,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7.开展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对政务服务和窗口岗位的正确认识,将“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思维,督促窗口工作人员全面提高业务办理熟练度。

    8.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利用12345、12389、营商投诉、局长信箱等渠道,及时发现政务服务窗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涉事民警坚决追责问责,不断淬炼窗口队伍,打造亲清政务服务民辅警队伍。

    (三)“优服务”机制建设

    任务目标:提供优质服务,贯彻落实各项便企利民服务举措,全面提高“窗办、网办、指导网办、帮代办”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

    9.坚持“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办理事项,推动“综合服务窗口”新增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

    10.持续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辽宁公安APP,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网申、网办”服务,提高网办件质量,拓展服务功能,扩大网办事项范围,细化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持续提升群众使用便捷度、体验感和满意度。

    11.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30条”“省厅20条”等服务举措,坚持推行“加时办、预约办、急事特办”服务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享受服务举措带来的“福利”。

    12.推行“跨域办”服务,破解行政区划和户籍地等因素限制,实现一批事项“跨省、跨市、跨县(区)通办”,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13.深入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公安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和各级行政审批部门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通过采取“集成办、跨域办、容缺办、代帮办”四办举措,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

    (四)“树形象”机制建设

    任务目标:转变陈旧思维,提升“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服务意识,树立“亲清为民”形象。

    具体措施:

    14.按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标准,开展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建设,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服务意识深植警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窗口参评、获评“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并保持已入围窗口荣誉。

    15.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规范设置和使用窗口“好差评”二维码,及时提示提醒办事人进行评价。对差评事项进行问题追溯,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并开展问题研判,不断改进窗口服务。

    16.叫响“您好,鞍山公安为您服务”问候语,推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配置语音播报设备,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形成“语境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