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市公安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管部门研究落实。
一、加强电动车管理工作
一是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加大对早晚高峰期重要岗区路段、学校周边、商场、鞍钢厂区出入口等重点地区进行交通疏导,防止人车混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路面无破损、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完整,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畅通。三是通过监控视频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调整警力进行整治。四是严把查验关,严禁不符合登记标准和改型的非机动车登记上牌,路面交警加大对无牌、改型的非机动车整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民警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外卖、快递等企业,对非机动车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理解标志标线含义、增强交通安全常识,警示大家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二是组织利用早晚高峰期、全天岗、马路学堂对电动车驾驶员宣传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危害,引导电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三是通过“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解读典型案例,倡导广大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出行。
三、加大整治力度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每日出动铁骑、警车,加强路面管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全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无牌、改型、未佩带头盔、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托15处马路学堂,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
下步,市公安局将持续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整治,并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鞍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