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间段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03 15:46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张荣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间段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鞍山市部分学校坐落在各个城区的中心位置,且临街较多,学校门前和周边未设置非道路内机动车停车场,部分校园内未设置员工的停车泊位;学校上下学时段人流量大,校车、电瓶车、电动三轮车、出租车、小商小贩摆摊等学校周边交通拥挤复杂,特别是晚上放学时段家长提前停车等候,造成学校周边道路拥挤,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为解决学校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问题,市公安局采取如下措施。

    一、提前研判部署,多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和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学校门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公通〔2023〕57号)的要求,一是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负责市管路、各区住建局负责区管路的学校校门前停车泊位、人行横道、交通标志等建设。二是小商贩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由城市管理局和市场局负责。三是沟通教育局在学校放学时按照年级错峰放学,增加学校出入口,学校要落实老师做好分流、疏散的引导工作。四是与学校沟通协调,建议学校把员工车辆统一安排到校内固定位置,施划停车泊位,缓解学校门口停放车辆混乱的交通压力。

    二、加强秩序管理。一是按照交巡所“三警一体化”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对全市学校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维护做了全面部署,实行一警多能,增加义警、学校保安、交通志愿者等共同开展校园交通和社会治安维护。二是根据学校周边交通实际情况,优化信号配时方案,缓解上下学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在高峰期时段科学安排警力,交警路口指挥、交通协管员管理行人、学校保安管理校门口治安,实行定人、定位、定点值勤,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劝导力度,在学校门前安装球形监控摄像头等科技装备加大违法停车的非现场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渠道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学生家长微信群、短信平台开展点对点提示,引导学生绿色出行,特别是在开学季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鞍山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