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机动车辆安全规范的建议”收悉,现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市公安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市公安局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二是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全市设立26处劝导执勤点、56处重点岗、15处马路学堂、30处乡村学堂,全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纠正劝导,对逆行、闯信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习惯。
二、加强机动车违法整治
加大警力,采取定点值守和机动巡逻的方式,在城区重点岗区、商业区、校园周边等道路持续开展机动车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逆行、超速、不礼让行人、滥用远光灯、违停等交通违法整治,切实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减少各类不规范驾驶行为和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三、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能
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定期推送《电动车违法曝光台》,全面提升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引导摒弃交通陋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联合交通、教育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加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员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定期对美团、饿了么、顺丰快递等企业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全面强化有关从业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已实现全市外卖、快递企业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公安局对全市小区物业和村(居)民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检查,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同时,在全市街道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播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案例专题片,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增强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摒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陋习。今年以来,共检查1953家次,检查率277%;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578次,已全部落实整改。
二是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定期会同市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聚焦本辖区群众投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隐患等问题突出的小区物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向消防救援部门移交相关线索32条。
五、加大公共停车场、公共充电桩等基础建设投入
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积极推进鞍山市智慧停车项目,采取有偿使用模式,公开竞争转让、智能升级改造市城区53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目前已转让13处,增加8664个停车泊位,在停车场安装1215个充电枪,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