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7-11 14:55来源:鞍山市公安局作者:点击:

    富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学期间学校门前禁止停车的建议”收悉,现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市公安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

    一、强化交通设施维护

    我局已对校园周边道路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在校门口及道路两侧施划禁停网格线、设置禁停区域;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限时临时停车标志(上下学时段),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单排顺向停放;同时在校园周边设置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礼让行人等交通标志,提示驾驶员遵章守法、安全行驶。

    二、加强资源要素协同共治

    一方面,联合教育等部门制定“一校一策”方案,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公安、教育、住建、城管等部门职责,协同共治;另一方面,学校上下学期间加派警力和志愿者开展“护学岗”勤务工作,及时劝阻校门口随意停放车辆行为,疏导车辆尽快驶离,严查违停、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三、优化科技智能管理

    市公安局加大交通科技设备更新投入,目前已对部分学校周边路段视频设备进行优化,升级改造软硬件设施,实现违停车辆短信提醒劝离,规定时限未驶离进行处罚,有效提升了静态秩序管理效率。同时,调整改善现有视频抓拍功能,对早晚高峰接送学生的车辆随意调头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加强校园安全宣传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已组织警力深入我市中小学,开展180余场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教育局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面向家长和学生通过家长会、家校通、班会等渠道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电子屏、广播等媒介,在放学时段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家长规范停车。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