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现将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内容、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县扫黑办 4890719
县委组织部 4890616
县纪委监委 4890595 4990595
县公安局 110 4891110
举报信箱:
台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14100;地址: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830房间。
中共台安县委组织部
邮编:114100;地址: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729房间。
台安县纪委监委
邮编:114100;地址: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17房间。
台安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
邮编:114100;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101号。
举报邮箱:taxshbgs@163.com(台安县扫黑办)。
自公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线索经核实采纳后,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特此公告。
台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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